項目名稱 | 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大門鎮沙岙礦區 飾面用花崗石礦(8-1號礦塊) 安全預評價 | |
機構名稱 | 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 |
被評價單位 | 溫州市洞頭南坪花崗巖制品有限公司 | |
簡介 |
擬設礦區——浙江省洞頭區大門鎮沙岙礦區飾面用花崗石礦位于洞頭城區332°方向,直距12.65km處的大門島,行政隸屬洞頭區大門鎮管轄。礦區位于大門島沙岙村北側山坡上。此次評價僅針對浙江省洞頭區大門鎮沙岙礦區飾面用花崗石礦區8-1號礦塊。 依據《浙江省洞頭縣礦產資源規劃》(2010~2015),洞頭區土地儲備中心擬整合洞頭區大門鎮寨樓飾面用花崗石礦區,2013年6月,將礦區分割為6個塊段分別進行勘探、詳查,并于2013年底提交報告且報浙江省國土廳備案,其中沙岙塊段提交勘探報告。因為沙岙塊段的西部、北部與省級生態公益林范圍重疊,依據浙江省洞頭縣土地儲備中心洞土儲函[2014]1號文關于《浙江省洞頭縣大門鎮寨樓礦區沙岙塊段飾面用花崗石資源儲量分割報告》。2014年8月,洞頭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浙江省第十一地質大隊對沙岙塊段花崗石資源儲量進行分割,并于2014年10月提交了《浙江省洞頭縣大門鎮寨樓礦區沙岙塊段飾面用花崗石礦資源儲量分割報告》;并于2014年11月經過評審備案,2015年1月6日取得了《浙江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同意調整洞頭縣采礦權設置方案的批復》(浙土資廳函〔2015〕10 號,2015年1月6日)。該擬建礦山為新建項目,擬采用金剛石串珠繩鋸石機切割、桅桿吊起吊,公路開拓、汽車運輸的開采工藝開采,礦種為飾面用花崗石,產品方案主要為板材(荒料)。 溫州市洞頭南坪花崗巖制品有限公司通過公開競標最終取得該擬設礦點的采礦權,為了規范今后礦山的安全開采活動,確保礦山生產安全,特委托我單位浙江泰達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對該礦山建設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由于礦區各個礦塊分散,礦區采取分步開采,前期已委托溫州市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有限公司編制了8號礦塊安全預評價報告,根據業主委托,本次僅針對8-1礦塊,共計資源量1.67萬立方米(荒料0.36萬立方米),擬定生產規模1.04萬立方米/年(荒料0.23萬立方米/年),進行安全預評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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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長 | 王卸云 | |
技術負責人 | 李忠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吳建國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王卸云、周秀全 | |
報告審核人 | 何明 | |
參與評價工作 | 安全評價師 | 周秀全、樂金香、陳振華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王卸云、周秀全、樂金香、陳振華 | |
技術專家 | ||
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人員 | 王卸云、周秀全 |
時間 | 2018-11-20 至 2018-11-20 | |
主要任務 | 勘察現場、收集資料 |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19-01-11 |